108學年度「國內交換學生」甄選

教 務 處 通 知

主  旨:108學年度「國內交換學生」甄選作業相關事項,如說明。
說  明:
一、    依據本校國內交換學生實施作業要點辦理,引入校際學習資源,提供學生移地學習的機會。(相關要點請見附件一)
二、    本校目前參與優久聯盟並簽署國內交換生合作協議書(請見附件二),設有國內交換生學習機制,108學年度合作學校開放之系所名額、對象及條件如下:
請參考優久聯盟活動訊息網頁
(一)    敬請各單位轉知所屬學生,有意申請於108年5月28日(二)前提出,經系所、學位學程主管簽准後,將應繳交資料逕送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辦理,作業說明如后。申請資格:
1.    本校日間學士班及碩士班在學學生(不含延修生、進修學士班),且修業一學年以上。
2.    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。
3.    歷年操行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。
(二)繳交資料:
1.    申請表乙份,請見附件三。
2.    家長同意書,請見附件三。
3.    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乙份。
4.    修課計畫書乙份,請見附件四。
5.    其他有助於申請之相關資料(如作品檔案或參賽獲獎證明等)。
(三)審查作業:由教務處組成審查小組,舉行校內甄選審查會議,必要時,得舉行面試。依各校開放之名額,將審查通過名單推薦給接待學校進行審查。
(四)錄取公告:接待學校審查結果預計於6月底至7月初通知,通過名單由教務處註冊組上網公告,並通知申請人及相關系所、學位學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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